學位考試專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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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業滿三學期結束前選定指導教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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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教授須符合本校「論文指導教授遴聘原則」等相關規定,如非本學程專任教師或單位主管,則須以本學程專任教師或單位主管擔任共同指導教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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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教授之異動,悉依本校「論文指導教授遴聘原則」、本學程「指導教授異動及其他爭議處理要點」等相關規定辦理,繳交本校「論文指導教授異動申請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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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附研究計畫書紙本與電子檔,繳交研究計畫審查申請書與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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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委員資格未具助理教授(級)以上職級或中央研究院助研究員以上職級,須依據本學程「學位考試委員提聘資格認定標準表」,檢附委員學歷暨工作資歷,經學程會議通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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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完成前自行撤銷者,需繳交研究計畫撤銷申請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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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文之內容及格式,須符合「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格式辦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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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委員資格未具助理教授(級)以上職級或中央研究院助研究員以上職級,須依據本學程「學位考試委員提聘資格認定標準表」,檢附委員學歷暨工作資歷,經學程會議通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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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需申請學程空間或校內公共空間作為考試場地,請事先洽學程辦公室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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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自行將論文初稿(紙本與電子檔)與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書繳交給各委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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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自行確認校外委員交通方式(如下表)交通費檢據核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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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停車需求,請提供車牌號碼給學程辦公室。
交通費 |
北上 |
南下 |
高鐵 |
出發地至台南高鐵站 |
出發地至嘉義高鐵站 |
台鐵 |
出發地至善化火車站 |
出發地至善化火車站 |
計程車/自行開車 |
請洽學程辦公室 |
口試結束將委員領據、交通票根、簽到表、繳回學程辦公室
評分表與成績通知單須由本學程教師、本校教師、任一考試委員、或本學程工作人員轉交學程辦公室,嚴禁其他人等接觸相關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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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傳論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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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博 ) 士論文電子全文請上傳至本校圖書館「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」,其相關資訊請洽圖書館讀者服務組(分機1626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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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位論文線上繳交建檔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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紙本論文內頁需附「碩士論文審定書」,碩(博)士論文封面顏色統一為「橫紋紙150磅象牙白色」,如需紙張樣本可至教務處索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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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交論文
本校圖書館: 2份論文
教務處註冊組:2份論文
學程辦公室:3份論文
口試委員:自行分送每位口試委員論文各一份
- 論文指導費:新臺幣10,000元整,如為雙指導教授,則以均分為原則,如欲分配比例,請由師生三方自行協調並填寫於本學程論文指導教授申請書。
- 研究計畫審查費:校外委員支領新臺幣 1,000元整,交通費檢據核銷,校內委員無支領審查費與交通費。
- 學位考試口試費:每名委員新臺幣1,500元整,校外委員交通費檢據核銷,校內委員不得支領交通費。